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煤炭行业)

2023-05-10 14:56:27

一、基本条件

(一)矿山企业需编制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将创建绿色矿山列入企业发展规划。

(二)自觉遵守《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齐全。

(三)依法履行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按时、足额缴纳有关税费。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和准入条件。

(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鼓励、限制、淘汰技术目录的要求。

(六)具有健全完善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复垦、安全生产、社区和谐、企业文化等规章制度与保障措施。

(七)两年内未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未发生严重违法事件、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地质灾害。

二、矿区环境

(一)矿区规划建设布局合理,地面配套设施齐全,标识、标牌等规范统一,清晰美观,矿区生产生活运行有序,管理规范。

    (二)地面运煤系统、运输设备、煤炭贮存场所实现全封闭或设置有挡风抑尘网和洒水喷淋装置进行防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粉尘得到有效控制,达标排放。

(三)矿区生产生活形成的废弃物应有专用堆积场所,符合安全、环保、监测等规定。

(四)实行雨污分流。采选过程中产生的生产、生活污废水,应有固定污废水处理站和相关设施,采取针对性措施处理各类污废水,污废水处理后达标排放。

(五)因地制宜修复改善矿区环境,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面积的80%以上。

三、矿山开发利用及环境保护

(一)矿山开采应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相协调,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扰动和破坏,选择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采方式。

(二)矿山应因地制宜选择开采工艺。优先选择资源利用率高、废物产生量小、水重复利用率高,且对矿区生态破坏小的采煤技术、工艺与装备,达到清洁生产的要求。鼓励矸石在井下充填,矸石不升井。

(三)应对煤系地层共伴生矿产资源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制定煤与共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严格执行相关国家规定,涉及多种资源重叠共生的应坚持先上后下,逐层开采,煤炭开发不得对其他资源造成破坏和浪费。

(四)大中型煤矿矿井生产装备实现100%机械化,综采机械化程度达到100%, 综掘机械化程度不低于80%,鼓励推广智能化无人(或少用人)采煤工作面。

(五)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做到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管理,确保矿区环境得到及时治理和恢复。

(六)对占用或挖损的区域要进行表层土剥离、保存和利用,且面积占可剥离面积的90%以上。

(七)矿山应采用科学合理的采选矿方法和工艺,保证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成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指标。对暂时不能回收的共伴生成分,应提出处置措施。

(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依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方案》实施,实现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分期治理工程完成率90%以上,土地复垦率达到治理方案要求。具备回填条件的露天采坑,在保证不产生二次污染的前提下,利用矿山固体废物进行回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技术先进,矿山开采过程中损毁的土地得到全面复垦利用。矿山闭坑后,矿区得到全面治理恢复。

(九)建立有矿山环境监测体系和矿山地质灾害防治预警监测系统。地质灾害防治率100%。

     四、资源综合利用及节能减排

     (一)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原则,科学利用煤矸石、矿井水、煤泥、粉煤灰等副产品,综合开发利用煤系共伴生资源。

(二)大中型煤矿均应配套建设选煤厂或中心选煤厂。采用适合不同煤质、不同选煤工艺的先进选煤设备,推广新型选煤工艺,实现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原煤入选率应达到75%以上。

(三)推进煤矿瓦斯安全利用、梯级利用和规模化利用。煤矿瓦斯(煤层气)的利用方式及利用率符合规定。

(四)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利用

1、井工煤矿

(1)应采用井下回填处理、制砖等措施对矸石进行资源化利用。

(2)采用多途径综合利用低热值煤矸石、洗矸、煤泥等资源。

(3)煤矿堆存煤矸石、煤泥等固体废弃物应分类处理、持续利用,处置率达到100%。

2、露天煤矿

露天开采矿山剥离、排放废渣应符合安全、环保、监测等相关规定,处置率达到100%。

 (六)提高水循环利用率。建设规范完备的水循环处理设施和矿区排水系统。充分利用矿井水,循环使用选矿废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80%,处置率达到100%。

 (七)应建立生产全过程能耗核算体系,控制并减少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

五、矿山创新建设

(一)建立产学研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创新团队,矿山的研究开发资金投入不低于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1%。

(二)加强矿山采、选技术、装备、工艺的更新改造,推进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实现矿山开采机械化、选煤工艺自动化,关键生产工艺流程数控化水平不低于70%。

(三)生产管理信息化。应采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技术,实现矿山企业经营、生产决策、安全生产管理和设备控制的信息化。

(四)提倡建立数字化资源储量模型与经济模型,实现资源储量动态管理及经济评价,对矿山资源储量进行精准管理。

六、矿山企业管理及企业形象

(一)创建特色鲜明的企业文化,、新发展理念和行业特色的企业文化。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行动计划,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二)应构建企业诚信体系,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履行矿山企业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诚实守信,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安全生产、矿山生产活动、环境保护负责部门及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确保与利益相关者交流顺畅。

(三)矿山在生产过程中,及时调整影响社区生活的生产作业,共同应对损害公共利益的重大事件。

(四)与当地社区建立磋商和协作机制,及时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社区关系和谐。应主动接受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和公众监督。企业职工满意度和矿区群众满意度不低于70%,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纠纷,不得发生重大群众性事件。

(五)企业职工文明建设体系健全,职工物质、体育、文化生活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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