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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近期工程BOT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宏德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首期建设估价为4165.69万元;工期:建设期(含调试期)1年。
项目概况: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建设地点在(英德)经济合作区内武广高铁与昆汕高速交叉口的东侧位置,近期工程建设总规模计划为6万m3/d,分三期建设(首期为2万m3/d)。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包括合作区、英红镇镇中心、英红园和横石塘镇。首期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厂总规模(6万m3/d)的辅助性生产设施(办公楼、宿舍楼等)、首期(2万m3/d)的厂区土石方工程、边坡防护工程、建构筑物、市政工程、工艺管道及污水处理设备安装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等相关资料。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将由中标单位取得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近期(6万m3/d)工程建设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负责污水处理厂各期的融资建设、建成后的运营、管理、收集废水及将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并负责债务偿还,招标人通过计付污水处理费的方式返还中标人对污水处理厂的投资。
每期工程建成后,由中标人获得该期的特许经营权,除本次招标要求报价的首期污水处理费单价外,后续各期的污水处理费单价在遵循物价指数的基础上进行双方协商,原则上不高于本项目首期中标报价的标准。每期特许经营权期限均为25年(不含建设期和调试期共1年),每期工程的建设时间和规模由招标人根据发展规划适当调整并予以确定,若在上一期项目特许经营权10年内,规划内后一期的建设还未启动,招标人有权终止未启动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2009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个城市污水处理厂(规模为2万m3/d或以上)的运营维护(含运营维护中)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3广东省外的具备施工资质的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完成信息备案,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3.4广东省内清远市以外的具备施工资质的投标人必须已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英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经济事务局办理有效的投标备案登记手续。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需提供清远市范围内或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的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原件(查询范围: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7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如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且明确具有2万m3/d或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业绩的一方为本次投标的主办方。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含联合体主办方)不得多于2个。联合体任何一方不能单独或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2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3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带原件以备核对。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12月3日至 2014 年12月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30-4: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英红行政服务中心 报名。地址: 英德市英红镇皇朝大道英红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511室 。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亲临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投标单位(或联合体主办人)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自行下载表格)
(2)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各成员)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单位(或联合体成员)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若有);
(5)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参加报名的是被委托人,则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2009年1月1日至今城市污水处理厂(规模为2万m3/d或以上)的运营维护(含运营维护中)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特许经营合同及环保验收证明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三份(一正两副),用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所有报名资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或联合体主办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是被委托人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原件核对后退回。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12月3日至 2014 年12月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30-4: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收据在英红行政服务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地址:英德市英红镇皇朝大道英红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511室。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500元,现场现金缴交,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12月23日上午9:30,地点为: 英德市英红镇皇朝大道英红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506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存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网站、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英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10. 其他
10.1 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后,统一在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网站(http://sqec.shunde.gov.cn)发布,敬请各单位自行及时查看。如果其它媒介与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网站公布的信息不一致的,以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网站公布的为准。
10.2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东宏德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蒙工
电话:0763-2668836
传真:0763-2668828
地址:英德市英红镇皇朝大道英红行政大楼5楼
邮编:513042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吴正龙
电话: 020-85272043
传真: 020-85272043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68号之二领峰园A2栋1202室
邮编: 510600
招标监督部门:
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经济事务局
电 话:0763-2668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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