淀粉厂爆炸,1死6伤(附爆炸传播轨迹图)

2023-05-10 14:56:27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鲁安监发〔2017〕67

关于寿光市新丰淀粉有限公司“5.19”粉尘爆炸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市安监局:

2017年5月19日16时25分,位于潍坊市寿光市古城街道办事处的寿光市新丰淀粉有限公司发生粉尘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6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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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基本情况

寿光市新丰淀粉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注册资本2818万元,现有员工165人,主要产品为玉米淀粉,副产品为淀粉乳、玉米胚芽、玉米纤维、加浆纤维、玉米蛋白等,淀粉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

涉及粉尘爆炸部分的工艺流程为:玉米原粮进入卸粮坑经刮板机进入清选斗提机,通过滚筒筛和钟鼎分离器除杂、除铁器除铁后,经入仓斗提机进入粮仓;仓内的玉米经插板阀进入仓底出仓刮板机,后经出仓斗提机提升,然后去淀粉加工工艺(湿法)。

滚筒筛与钟鼎分离器分别配备1套除尘系统,均为二级除尘(旋风+布袋)。

2017年5月19日15时10分,该公司1名电焊工对出仓斗提机机头弧形顶盖法兰与出口溜管下方结合部位的进行打补丁焊接15时50分焊接完成。16时25分,操作工向清理现场的保全工确认可以开机后,先后开启出仓斗提机、仓底刮板机,刮板机尚未开始运行,出仓斗提机内发生爆炸。爆炸由出仓斗提机经仓底刮板机头部下料管进入刮板机传播,一直传播到刮板机尾部冲开刮板机尾部检查孔(尚未上螺栓),在刮板机廊道尽头发生二次爆炸。爆炸将进仓斗提机底部局部破坏,传播到进仓斗提机内部,并通过钟鼎分离器、滚筒筛传播到清选斗提机,清选斗提机被爆炸撕开,除尘楼内的1楼与2楼发生爆炸(爆炸传播轨迹示意简图附后)。初始爆炸造成出仓斗提机底部箱体损毁,钢结构楼梯部分损毁,7名现场维修人员受伤,其中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续爆炸造成除尘楼建筑墙体、天花板等严重损毁,清选和入仓斗提机箱体变形、撕开,连接钟鼎分离器、滚筒筛的袋式除尘器损毁,其余设备设施不同程度受损。由于停产检修,除尘楼内无作业人员,幸未造成更大人员伤亡。



据初步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该企业电焊作业人员没有遵守爆炸危险场所动火作业相关规定,在提升机头部内壁粉尘没有清理的情况下进行电焊作业,产生的高温热传导引燃了斗提机内壁的粉尘层,粉尘层在动火作业完成后仍在阴燃,成为粉尘爆炸的点火源。动火作业完成后未对斗提机内部进行安全检查、消除点火源,开启斗提机后,斗提机提升产生的粉尘云、或斗提机内壁粉尘层因燃烧掉落形成的局部粉尘云,遇阴燃的粉尘层发生斗提机内粉尘爆炸,经传播先后引起存在粉尘的设备、设施和建筑物内粉尘爆炸。

二、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对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不严格、不规范。

未对涉及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分析,也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凡在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实施动火作业,可拆卸的设备、管道一律拆下并搬运到安全区域进行动火作业;确需原位进行动火作业的,对于内壁能够洒水的工艺设备,洒水后方可动火,且在动火作业过程中保证工艺设备内没有干粉尘;不能洒水的工艺设备,必须清理干净设备内的粉尘后方可动火;动火后,应检查确保设备内无焊渣、阴燃等点火源。

(二)斗提机没有配备除尘系统,内部粉尘清理不及时,粉尘沉积严重。

为降低斗提机内粉尘浓度,提升机出口处应设吸风口并接入除尘系统还要经常对斗提机的内部与外部进行清理,不能让粉尘过多、长时间沉积。

(三)斗提机、钟鼎分离器、旋风分离器、袋式除尘器等未采取爆炸泄压设计,导致提升机底部发生较强爆炸,随后的爆炸传播较为猛烈。

(四)除尘楼泄压面积不足,导致除尘楼建筑严重受损。

按照《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规定,可燃性粉尘环境20区、21区的建(构)筑物(如除尘楼),设置必要的泄爆口,玻璃门、窗、轻质墙体和轻质屋盖可以作为泄瀑面积计算

(五)斗式提升机、皮带机、刮板机等未采取跑偏监控、主动轴轴温监控等保护措施。

(六)滚筒筛的杂质出口溜管上未设置旋转下料阀,导致滚筒筛爆炸火焰与冲击波直通1楼车间作业区域。

三、有关工作要求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017年6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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