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齐晨光)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沧州肃宁梁村镇省道S382路边有塑料加工污染企业”的问题。
肃宁县环保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肃宁县环保局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按照“两断三清”要求,责令该摊点负责人限期对原料、产品进行清理,对违法生产设备进行拆除。
我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5月14日联合梁村镇政府相关部门对梁村镇省道S382路边塑料加工摊点依法进行查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塑料粉碎摊点位于肃宁县梁村镇丰乐堡村村北,河肃路南侧路边一处彩钢院内,占地面积约两亩。该摊点生产原料为废旧塑料瓶,生产工艺将废旧塑料瓶原料→去包装、盖并分类→清洗粉碎→成品装袋,,院内东南侧水泥池内有部分清洗水循环使用,院内四周堆放有原材料及成品。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直排地下迹象。举报件举报内容基本属实。该摊点属于无任何生产经营手续及环保手续的非法经营摊点。
二、查处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联合梁村镇政府相关部门按照“两断三清”要求,责令该摊点负责人限期对原料、产品进行清理,对违法生产设备进行拆除。 2018年5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摊点进行了复查,现场原料、产品及违法生产设备已清理完成。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