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工业绿色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3-05-10 14: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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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8年工业绿色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经信发〔2018〕20号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万盛、双桥经开区经济发展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18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18年工业绿色发展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4月4日


2018年工业绿色发展工作要点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的精神的开局之年,,,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解决工业绿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把推进工业绿色发展作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硬任务,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行清洁化诊断,深化试点示范,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完善激励惩戒机制,进一步推动工业绿色转型,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5%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4.5%,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80%以上,清洁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业领域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完善工业绿色发展顶层设计

(一)推动建立工业绿色发展“1+4”制度机制。即研究制定《重庆市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的意见》,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业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并实施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清洁化水平提升、工业能效提升、工业水效提升等4个行动计划。

二、加快构建工业绿色制造体系

绿色制造体系是工业绿色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力争用三年时间创建100家绿色制造示范单位,2018年国家级和市级示范单位数量累计达50家。

(二)扎实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工作。加快制定市级绿色工厂评价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第一批市级绿色工厂培育和遴选工作。组织国家级绿色工厂申报推荐工作。总结推广国家第一批、第二批共10家绿色工厂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积极推动绿色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市级绿色示范园区评价管理办法,积极培育和遴选一批市级绿色示范园区。加强璧山高新区国家级绿色示范园区的宣传推广,总结经验做法,指导其他工业园区创建国家级绿色示范园区。

(四)开展绿色产品评价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严格执行国家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指导企业开展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发布。引导机械、汽车、电子、通信行业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自评价,积极创建国家级绿色供应链试点示范企业。

(五)加大绿色制造公共服务机构培育。在发挥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重庆大学2个国家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积极作用的基础上,继续培育一批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市级绿色工厂和示范园区评价管理办法的研究,帮助企业、园区提供绿色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提升绿色制造体系政策推广、信息交流、咨询、培训、评估基础支撑能力。

三、推动提升企业清洁化水平

企业生产清洁化是工业绿色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依托清洁化诊断行动,帮助100家重污染、高能耗行业企业查找生态环境问题,提升清洁化水平。

(六)全面落实市政府工业环保工作部署。制定《2018年经信系统工业环保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梳理并分解今年市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到岗位、到人头,明确完成时间节点,确保工作不留空白、没有盲区。

(七)加快编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规范。全面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工业清洁生产审核规范》《工业清洁生产实施效果评估规范》等要求,研究制定全市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规范,明确清洁生产的审核类型、审核方式、工作程序、组织实施和鼓励措施等,引导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

(八)组织开展清洁化诊断入企业行动。组织区县筛选重污染、高耗能行业重点企业,制定100家企业清洁化水平提升行动计划,通过第三方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机构、清洁生产专家入企业服务,帮助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研究制定清洁生产改造方案,挖掘节能减排潜力,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企业实现产品绿色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

(九)持续推进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深入落实国家推长办关于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部署,全面排查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等有关情况。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所得税、增值税优惠政策宣传,激励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加大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废轮胎等废弃资源的利用量,减轻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对生态环境影响。引导企业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再生资源行业规范条件达标确认,加强已公告企业规范管理,,培育行业优势骨干企业。

四、持续提升企业能效水平

提升企业能效水平是工业绿色发展的关键所在。加强300家高耗能行业企业目标责任管理,实施重点高耗能行业节能监察,树立能效领跑者先进典型,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动全市工业能效水平持续提升。

(十)严格执行技改项目节能审查制度。研究出台《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技术改造类)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明确市级和区县经信部门审查权限,市级负责审查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区县经信部门负责审查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下项目,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把好产能过剩项目和高耗能项目准入关。取消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要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十一)督促落实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加强高耗能行业企业监督管理,选定100家市级和200家区县高耗能行业企业,下达节能目标任务,开展年度节能目标考核,督促企业健全节能管理机制,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和落后设备淘汰,通过抓重点企业确保全市工业节能目标完成。

(十二)深入开展工业节能监察。落实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部署,制定发布全市年度工业节能监察计划,对高耗能行业企业实施监察,实现对造纸、化工等高耗能行业的全覆盖。落实国家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开展阶梯电价执行专项监察,对超国家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企业,严格加收电价。开展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提升专项监察,对电机、变压器、水泵、风机、空压机等设备生产企业实施监察,依法督促企业停止生产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的低效产品。

(十三)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根据全市能效领跑者实施方案,联合财政、质监等部门在火电、水泥2个高耗能行业开展能效领跑者评选活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科学评选,确定发布能效领跑企业名单及其能效指标,并对领跑者企业给予表彰奖励。组织开展行业能效对标达标活动,通过召开现场会、发放技术资料等方式,宣传能效领跑者先进典型,推广节能减排先进经验和做法。

(十四)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继续做好年度节能服务公司信息登记工作,进一步完善节能服务产业统计制度,加强信息已登记企业的规范建设。搭建对接服务平台,组织节能服务公司开展进园区、入企业活动,宣传推广先进合同能源管理技术和典型经验,引导园区和高耗能行业企业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实现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节能。

五、积极推动工业水效提升

提升工业用水效率是工业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措施。选定100家高耗水企业落实节水行动计划,以点带面,带动全市工业水效提升。

(十五)完善工业节水管理制度。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城管委研究编制全市工业节水指导意见,制定工作目标,明确主要任务,细化保障措施,形成部门合力,切实加强全市工业节水工作的指导。

(十六)制定重点企业水效提升计划。加大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企业节水工作的指导,联合市级有关部门组织区县选定100家重点企业,下达年度用水效率提升计划,督促企业加强内部节水管理,建立企业节水管理制度,健全用水计量措施,严格落实用水定额,积极开展节水改造。

(十七)推动高耗水行业水循环利用。引导火电、钢铁、化工、纺织、造纸等高耗水行业采用高效、安全、可靠的水处理技术工艺,提高水循环利用率,不断降低单位产品用水量。组织实施以提高用水效率为重点的节水示范工程,支持企业采用节水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装备实施节水改造,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十八)推进工业用水定额制修订。联合市水利局建立工业用水定额发布制度,编制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目录,修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主要产品用水定额。

(十九)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推动火电、钢铁、纺织染整、造纸、化工5个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组织在节水型企业中评选一批用水指标先进的水效领跑者企业,发布水效领跑企业名单及其水效指标,发挥标杆企业引领示范作用。

六、强化工业绿色发展保障措施

(二十)抓服务强管理。贯彻落实市经济信息委“三服务”工作机制,深入区县、园区、企业协调解决工业绿色发展有关问题。梳理工业绿色发展工作职责清单,明确工业节能、节水、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工作管理要求,加强监察执法、项目验收、典型示范单位的管理,指导区县进一步提升工业绿色发展管理水平。

(二十一)抓激励增动力。完善推进工作与政策支持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国家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加大对源头上开展清洁化诊断、过程中实施节能节水清洁化改造项目,以及创建成为绿色制造先进典型企业的资金补助奖励力度,激发企业绿色发展积极性,增强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十二)抓惩戒逼转型。探索建立节能违规企业的失信惩戒机制,严格执行阶梯电价加价收费规定,试行将情节严重的违规企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督促企业加大超能耗限额标准用能行为的整改力度,以及落后机电设备的淘汰力度,倒逼企业绿色转型发展。

(二十三)抓培训提能力。组织开展工业节能监察业务培训,增强区县经信部门对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要求、工业节能和绿色发展政策、钢铁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等的把握和执行能力。充分利用工业和信息化部清洁生产能力提升培训平台,开展全市工业清洁生产能力在线培训,加强区县经信部门和企业负责人清洁生产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二十四)抓宣传聚合力。继续做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系列宣传活动,以生态文明和绿色理念作为宣传重点,利用网络、手机等新媒介广泛开展工业绿色成效宣传,树立先进企业典型,,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工业绿色发展。

(二十五)抓督查促落实。各区县要对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逐一落实每项重点工作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人员,并严格督办。每半年对工业绿色发展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督查工作措施、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等,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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