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12月1日起,邯郸洗车行业要执行新规啦,违规私建的洗车场最高罚3万!

2023-05-10 14:56:27


12月1日起洗车行业要执行新规定啦!


12月1日起,《邯郸市机动车洗车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办法》共计32条,对洗车场设备配置、选址规划、废水排放、违规经营的处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办法》鼓励投资者建设科技创新型、节能环保型以及节水型洗车系统;鼓励在中心城区主要入市口设置机动车洗车场,防止车辆带泥进市行驶;中心城区内新建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等项目,规划设置地下或地面配套停车泊位总数在800个以上,新建、改(扩)建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总数在800个以上的,应当在机动车停车场内设置机动车洗车场;已建成的地下公共停车场,可以在原停车场内增设机动车洗车场;新建、改(扩)建加油(气)站、充电站、公交枢纽站和客运汽车站等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机动车洗车场;经营公共客运、客运出租、货物运输、垃圾运输、工程机械施工的单位,可以设置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洗车场;建筑工地应当在出入口设置专用场地,配置施工车辆清洗保洁设备,落实清洗保洁措施。机动车洗车场开办者应当将给排水、污水处理系统和电力系统等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办法》提出,城市主干道两侧控制区域范围内,交通拥挤地段和车流量较大的交叉口,风景名胜和文物保护核心区范围内,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街道游园、消防通道、高压走廊、河道河堤及市政公用设施保护范围内和其他依法禁止设置机动车洗车场的区域禁止设置机动车洗车场。《办法》施行前,机动车洗车场经营者在上述区域内设置的机动车洗车场,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应当在两年内按照《办法》规定另行选址进行设置。

对于在禁止区域内设置机动车洗车场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办法》也规定了详细的处罚措施。在禁止区域内设置洗车场的,最高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


在洗车场设置标准方面,《办法》规定,作业区应划分洗车区、擦车区与等候区,洗车区要设置在室内或封闭场地内,采用防渗漏硬化地面,并设置截水沟、三级沉淀池及污泥暂储设施;洗车场擦车区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作业区地面、车辆进出口通道应进行硬化,墙体及清水池立面建造应使用防渗材料;符合《机动车清洗站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经营过程中,洗车场不得占用公路、城市道路、公共绿地或者其他公共场地,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洗涤产品,确保循环水设施、污染治理设施、节水型清洗设备正常使用,洗车废水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并排入污水管网。对于违反《办法》规定的,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若逾期不改,将依法处以五百元以上至十万元以下不等的罚款。


目前,局市政工程管理处已基本完成主城区所有洗车场点摸排工作,共登记洗车场点300余家,其中符合《办法》规定的67家,需要整改的80余家,其余均在清理取缔之列。下一步,市局还将根据《办法》有关规定,在大型停车场、公共服务设施及商业服务设施等地选址建设一批自动化洗车场,为广大市民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也望广大市民群众支持市管处工作,为美丽邯郸贡献出自己的力量,拒绝“黑洗车点”。



(整理自邯郸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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