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二条:、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供参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20371-2016)
本标准代替GB/T20371—2006《食品工业用大豆蛋白》
2016-12-23发布,2017-06-23实施
本标准与GB/T20371—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
——修改了范围;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理化指标;
——修改了卫生要求;
——增加了真菌毒素限量;
——修改了附录。
以下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植物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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