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青岛天价虾”的真相!伤了谁的良知?

2023-05-10 14:56:27

7月31日晚间,。情况说明指出,针对游客反映的渔港水产海鲜餐厅龙虾消费情况,经查,该餐厅采用标价签与价目表方式标价,符合明码标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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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晚间,。情况说明指出,针对游客反映的渔港水产海鲜餐厅龙虾消费情况,经查,该餐厅采用标价签与价目表方式标价,符合明码标价规定。

7月26日,针对游客反映的渔港水产海鲜餐厅龙虾消费情况,、区物价局、区交通局、区食药局、区商务局等部门积极联系游客了解情况并联合检查。该餐厅为了配合调查,7月28日已停业整顿。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查,该餐厅点菜间显著位置悬挂消费提示“龙虾、深海蟹、鱼以斤为计价单位”,海鲜均明码标价(其中龙虾标价368元/斤、蛤蜊12元/份);点菜间影像记录的点菜过程显示,游客现场挑选龙虾并拍照的过程平和;点菜间的称具经检测合格(游客所点龙虾称重2.6斤),菜单上显示龙虾椒盐三吃并有该游客签字。

:“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适用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以及第十一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一)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餐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按规定明码标价。该餐厅采用标价签与价目表方式标价,符合明码标价规定。

经对该餐厅许可证信息公示、后厨卫生、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该餐厅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前台悬挂了营业执照,工作人员健康证、原料索证索票、餐饮具消毒记录齐全;厨房配备消毒设施,清洗后的餐具散放,无保洁柜,冷柜食材原料未按种类分开存放,已做现场检查笔录,责令限期整改。

针对游客反映出租车司机介绍龙虾价格70元/斤的情况,区交通局与当事游客进行了电话联系沟通,游客提供不了出租车票和车号,交通部门正在进一步深入排查。对游客反映的出租车司机介绍龙虾价格与饭店实际标价不相符而产生的消费纠纷,经了解,该餐厅和游客已协商处理。崂山区将继续加强餐饮消费市场监督检查,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事 件 回 顾


7月26日晚,网友@魏有型-发布微博称,其在青岛市崂山区一家名为“渔港水产海鲜餐厅”的饭店吃饭,原先被出租车司机告知的70元/斤的龙虾结账时价格为368元/斤,结果点的一份2.6斤的龙虾椒盐三吃,被收了956.8元。


对此, 于7月28日连续作出回应。

28日11时20分,@崂山发布 刊发落款为“崂山区消费整治办公室”的消息称,关于网友反映的渔港水产海鲜餐厅消费问题,区消费整治办公室牵头会同市场监管、商务、物价、交通等部门及时介入调查了解,目前餐厅已联系网友退款,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对饭店和出租车司机调查处理。

28日15时58分,@崂山发布 再度通报:28日下午,区消费整治办公室会同市场监管、商务、物价、食药等部门进一步对该店进行了联合检查,目前该店已停业整顿,崂山区消费整治办公室将继续加强消费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而该西安游客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并且为相关部门处理态度点赞。


事件到此本应告一段落,但之后更多的真相相继暴露出来,该游客在西安媒体采访时的说法比照魏某在微博上的说法,出现了不同的地方。


其中出租车司机的说法和酒店“强行”签字的相关细节与微博上说法出现了质的不同,其中“围过来”两个人;“有疑问可以不签字,我说行然后签了”与微博中“对方怕我们打物价局电话……”完全不同。


事件持续发酵至今,不少自媒体纷纷发文声援青岛以及“被委屈”的大龙虾。某微信公号发文,“作为一名青岛人,我爱青岛,爱会生恨,恨那些破坏了青岛形象的人,像这种发生在店门外的拉客、欺客行为,必须规范。同时恨那些不长脑,只为搅浑一池清水的人。”更有自媒体推文怒怼:70元一斤的大龙虾,你让小龙虾的脸往哪里搁?



▲网友微博热议


▲网友微信热议




反 转

据网友爆料,“青岛再现天价虾”剧情反转:在执法部门勒令商家全款赔偿并停业整改后,游客又提出要求店家予以五倍消费金额的赔偿,说如果退五倍消费金额的赔偿才能删除微博。看图求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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