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落实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周报20)

2023-05-10 14:56:27

 

 


   

序号

问题清单

责任单位

整改措施

进展情况

1

回龙镇、县产业转移园

妥善安置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搬迁户。

已征得全部搬迁户(共33户)同意开展房屋评估工作,已完成其中29户评估;已有6户签订搬离安置协议、4户签订拆迁协议。新村点选址征地完成丈量约34亩,剩下3户约3亩土地尚未丈量;同步开展新村点设计工作,新村点规划已出红线图和平面设计图,三通一平预算已出。

回龙镇、县委宣传部

加强宣传工作,抓好社会维稳。

积极开展舆情监控研判工作,通过整改、释疑、、加强宣传等措施,及时、。

县环保局、产业转移园、回龙镇

,完善巡查记录。

已调配人手落实联合巡查机制,。

2

县产业转移园、环保局

督促企业建成雨水排放口在线监测系统,申报竣工环保验收。

相关企业雨水排放口在线监控系统已建成使用,环保部门已核发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并在园区周边张贴公告。

马头镇、县委宣传部

加强宣传工作,抓好社会维稳。

积极开展舆情监控研判工作,通过整改、释疑、、加强宣传等措施,及时、。

马头镇、县产业转移园、环保局

,完善巡查记录。

已调配人手落实联合巡查机制,。

3

根据2013年以来的水质变化情况,排查存在问题的河流断面,确保新丰江马头福水断面水质保持Ⅱ类。

县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环保局、相关镇(街)

矿山、石场和废弃矿场生态修复:黄磜吊钟山矿山复绿查漏补缺;梅坑徐坑角矿山复绿查漏补缺;对新的矿点进行复绿;梅坑利坑石场生态修复。

黄磜吊钟山矿山复绿面积265亩,梅坑徐坑角矿山复绿面积23亩,黄磜镇三岔村十二磜和黄磜镇雪峒村的矿区复绿面积719亩,梅坑利坑石场复绿面积27.94亩,已组织人员对各复绿点进行了补植和抚育管理,确保成活率和复绿效果,目前各复绿点苗木均长势良好。

县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环保局、马头镇

伟帆矿业问题:规范尾矿及废矿石堆场整治;加强水土保持及生态保护;严格按照选厂技改项目环评文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完善雨污分流系统,有效收集场区废水。

1、伟帆矿业公司已制定水土保持方案报县水务局备案并全面实施。

2、该公司已按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雨污分流系统及污水回用系统已整改完善并已投入使用。

3、县国土资源局实施的《新丰县铁帽顶废弃矿场综合整治项目》选址在1号排土场,因矿山在设计评审完成后扔超排约12万m³土石方,影响项目实施,项目目前中断。此前,已多次召开协调会,并多次发函要求矿山加快清运进度。矿山于9月18日开始清运,预计两个月完成清运,此后3-4个月完成项目。

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相关镇(街)

要求瓷土加工堆放场在场界四周砌好防护墙,场内建设沉砂池、排污沟。

一是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建立瓷土堆放加工场管理台帐。二是清查审批、验收手续情况,取缔、关闭不合法的加工场。三是要求各场按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

县水务局、相关镇(街)

,打击非法采砂场、洗砂场。

1、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已取缔非法洗砂加工场5个,发出责令通知书1份,起到很好的警示效果。今后将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发现一宗,查处一宗。与各镇(街)政府加强沟通,加大打击力度,。

县水务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指挥部、国土资源局、

要求在建的高速公路、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1、切实加强了水土保持工作,巡查矿山、公路、石场的水土保持实施情况。现场检查回龙和信陶瓷原料场、大广高速TJ16标段水土保持情况,对和信陶土原料场报来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发表出审批意见。督促新丰县梅坑镇路氹石场、新丰县X853丰城至西坑公路改建工程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加强对在建的仁博高速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管理,对存在问题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全面要求在建中小河流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2、水土保持工作了解了朱洞石场的水土保持设施等基本情况,回复了国土局关于朱洞石场延续、变更矿区范围、生产规模及出让方案意见。

县环保局、旅游局、食药监局、、相关镇(街)

全面排查农家乐山庄、饭店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的,引导其整改设施。

目前已排查出新龙公路丰江美食长廊共有农家乐54家,针对部分农家乐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的问题,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3份,发放宣传资料54份。

县住建局、相关镇(街)

清理新丰江县城段的漂浮物、垃圾。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实现河道垃圾、漂浮物打捞常态化。二是设立4道垃圾拦阻索,防止垃圾、漂浮物流向下游。三是清理沙江桥汇水口至松园桥4公里河道浅水滩堆积淤泥、砂石和种植物。

相关镇(街)、县住建局

清理新丰江干、支流的漂浮物、垃圾。

各镇街均已对其管辖区内漂浮物、生活垃圾进行整治及清理工作。

县交通局、新丰公路局、县住建局、相关镇(街)

整治清理新丰江干流及支流沿河公路两旁建筑、生活垃圾。

已要求道路施工现场工班组对现场进行清理,清理路旁河道,重新围闭泥浆池,对挖方边坡进行修缮,并已植草防护,消除水土流失现象和安全隐患。清理G105线马头段垃圾10立方米县城段垃圾5立方米、徐坑段垃圾10立方米;S347线生活垃圾共计9立方米,共计34立方米。树立界碑、警告牌,告示禁止向公路两旁倾倒垃圾、余泥。

县水务局、相关镇(街)

做好新丰江河道内水浮莲治理清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水浮莲生长。

水浮莲生长河道主要是马头镇科罗村及下游河段,系与河源市共界河段。经与河源市万绿湖管委会现场协调,商定清理方案及费用,待上报县政府批准并落实经费后,下一步将统一进行清理。目前新丰江库区水位较低,河面机械无法作业,唯有待河道水位恢复后方可作业清理。

县农业局、水务局、马头镇

全面清理大席河网箱养鱼场。

借鉴河源市万绿湖管委会经验,正在制定清理方案及评估费用。

县环保局、、、安监局、国土局、经信局、供电局、相关镇(街)

加强新丰江流域的巡查执法力度,排查新增污染源,铁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新丰江水质跟踪监测,及时报告监测结果。

加强巡查,坚决打击“十五小”非法企业,发现一宗取缔一宗,累计取缔3家非法竹丝浸泡厂,捣毁浸料池12个,整治面积6500平方米。与河源市开展新丰江水质联合监测,今年3月以来新丰江马头福水断面水质保持II类水标准。

4

坚持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尤其是承接转移产业时,应考虑当地环境承载能力与能源资源状况,避免污染转移。

县发改局、经信局、环保局、产业转移园、国土资源局、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逐步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能力,建立健全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能力的退出机制。

1、已编制《新丰县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5年)》,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三次结构比例目标为9:40:51,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产业发展,提升县域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2、按省、市部署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宣传发动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3、调整环保涂料基地马头片区产业发展规划,终止引进聚氨酯弹性项目、干粉砂浆和水性硅藻泥、美甲系列产品、兆丰化工环保材料等重点项目,计划清退部分在建的企业,将该片区转型升级为循环经济产业园,推进绿色循环经济及第三产业的发展,助推新丰环境的进一步提升

县经信局、县招商中心、环保局、产业转移园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着力提高质量效益,推动绿色发展。

1、走访企业,提倡自主创新,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水平。今年新增国家级高新企业1家。

2、提升回龙、马头、紫城、珠江东岸创新产业示范园区的平台建设,依据区位优势,大力发展新能源、创新创意、生命健康、互联网+等新业务。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大力发展高新产业,建立高新企业培育库。

3、要求目前洽谈项目必须完全围绕我县产业调整计划和环保要求进行招商。

4、正在推进各园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将污水处理厂等环保配套设施纳入珠江东岸(新丰)创新产业示范园的规划中。

县环保局、发改局、经信局、各镇(街)

制定新丰县“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成立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引入项目符合新丰县生态环境规划要求。

编制完成《新丰县 “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并通过县政府常务会的审议;成立了新丰县生态与环境工作委员会。

产业转移园、县经信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局、各镇(街)

推进工业园区规范化建设,加强产业转移的规划引导,要充分考虑当地环境承载力等因素,统筹产业转移园的区域布局,切实防范污染转移。

1、加强完善园区规划和产业定位工作。贯彻陈波书记园区发展思路,拟将涂料基地马头片区转型升级为循环经济产业园,不再引进化工涂料类企业;停止建已列入县重点项目的干挂胶、万磊硅藻泥、顺力聚氨酯等马头工业园项目,启动退出谈判工作。

5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监督执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项目,包括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及水源保护地内违规旅游开发、采石采矿、修建饭店、水电站及偷产盗产矿产资源等,严格限制涉及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活动,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水务局、旅游局

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监督执法,摸清并建立台帐,严肃处理违污违规项目,严格限制涉及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活动,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1、,加大保护区范围的日常巡查力度,加强保护区界桩检查、补立,增加警示牌匾,确保云髻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管护到位。在云髻山保护区周边计划安装监控,采用全天候实时监控,确保保护区林地不受非法侵占。正有序开展云髻山旅游项目涉及的保护区总规调整、林地报批等工作。

2、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对全县林区进行不定期巡查,目前,暂无发现新的破坏林地的行为。

3、组织森林分局、管护大队结合“护林2017”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查处涉林案件103宗,其中刑事立案41宗、侦破10宗、刑拘7人、逮捕3人、判刑4人;查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62宗,行政处罚62人次。

4、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对全县林区进行不定期巡查,对非法破坏林地林木的其他生产活动已函告相关部门。5、8月21日,与黄礤、国土等部门组成专项行动小组对黄礤矿区进行联合巡查。

6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提升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完善污染治理设施,有序推进禁养区等非法畜禽养殖清退工作。

县农业局、县环保局、相关镇(街)

,完善治污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禁止排放污水,提升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依法依规查处违规违法排污的规模化养殖场;编制全县畜牧养殖业发展规划,科学划分禁养区,有序推进禁养区畜禽养殖清退工作。

1、强力推进规模化养殖场污染减排工程建设。

2、委托资质单位编制我县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正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同步开展拟划定禁养区内养殖场调查摸底工作,以制定清退工作计划。

3、开展全县规模化养殖场污染减排“回头看”检查,要求养殖场完善治污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禁止排放污水,提升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4、查处违规违法排污的规模化养殖场,目前已发出整改通知书14份,停产通知书8份,立案2宗。

5举办全县畜禽规模场废弃物综合利用及畜牧水产法律法规培训。

6、到回龙镇开展畜禽规模场节能减排检查整治。

7、制定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8、到沙田合利,遥田合和,马头的和兴猪场巡查,并指导养殖废弃物利用。

9、开展禁养区清理整治;对沙田镇、遥田镇举办畜禽规模场废弃物综合利用及畜牧水产法律法规培训。

7

加强各类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县住建局、环保局、财政局、水务局、农业局、相关镇(街)

成立工作机构,全面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排查、处理县城截污管道渗漏问题;确保新丰县生活污水处理厂、马头镇市政污水处理尾水达标排放。到2018年底,全县80%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1、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已运行11年,设备故障率较高,我县已划拨设备维修款40万元,完成设备维修,于5月9日恢复运营。

2、因历史局限性,县城旧管网兼有排涝、排污功能,部分管道渗漏严重,正在研究解决方案,并扩大纳污范围。

3、经监测,县生活污水处理厂、马头镇市政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排放。

4、采用整县捆绑打包的PPP模式建设全县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2年建设期),投资估算3.3亿元,PPP项目实施方案已审议通过,正在有序推进。

5已着手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切实做好雨污分流工作,扩大污水收集处理量,使污水通过新建污水管网接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8

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和运行管理,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弃、简易填埋或就地焚烧,防止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外排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县住建局、县委农办、县环保局、财政局、相关镇(街)

全面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探索建立长效运营管理机制,杜绝脏乱差。

1、县委农办多方联动,全力推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边整治边规划边筹资,已取得一定成效。

2、采用整县捆绑打包的PPP模式建设全县村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2年建设期),投资估算1.4亿元,PPP项目实施方案已审议通过,正在有序推进。

采取可行措施处理岳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确保达到环保要求。

已完成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全覆盖工作,通过覆盖防渗膜,减少雨水进入垃圾体;维修排洪沟渠,污水抽至调节库,建立污水回用台账,防止污水流入新丰江。污水应急处理工程已完工,污水处理设施已安装,目前正在调试。由于设备的采购款项至今未结,且设备需要使用的硫酸至今未批,故影响设备正式投入使用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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