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的海蛎和蛏不能吃?究竟怎么啦?

2023-05-18 23: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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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络上流传一张名为“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的传真电报”,电报内容是关于立即暂停莆田秀屿区平海镇平海村海区牡蛎产品和月塘乡西园村海区缢蛏产品起捕上市的通知,通知落款日期为5月29日。


通知称,在5月27日开展2015年贝类产品应急卫生检测工作时,检出平海海区的牡蛎样品和月塘西园村海区的缢蛏样品含有腹泻性贝类毒素0.05mu/g,为保障消费者的食用安全,决定暂停这两个地区的产品起捕上市。


通知明确,严禁该海区牡蛎和缢蛏产品起捕上市,防止带贝类产品流入市场,发生食用中毒事件。从即日起,每周对该海区牡蛎和缢蛏产品进行加密监测一次,直至未检出腹泻性贝类毒素,具体抽样检测工作由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负责。


据悉,腹泻性贝毒是由有毒赤潮藻类鳍藻属和原甲藻属的一些种类产生的脂溶性多环醚类生物活性物质。腹泻性贝毒可在贝等滤食性动物体内富集,危害食用者健康。腹泻性贝毒在全球沿岸海域均有分布,是世界范围内具有最严重威胁的赤潮藻毒素之一。

|内容来源:莆田小鱼网

|综合编辑:莆田微生活(转载须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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