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衡水市区污水处理费上调 居民用水价格随之上调

2023-05-18 23:00:13


         衡水新闻网—衡水晚报讯(记者牛军凯)昨日,从市物价局了解到,8月1日起,市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正式调整。

         市物价局相关人士介绍,根据《河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和省物价局、财政厅、住建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有关规定,按照调定价程序,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落实国家和省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的政策,将居民用水和其他用水调整到国家规定最低标准,特行用水仍执行原标准。调整后,居民用水由0.8元/立方米调整为0.95元/立方米,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户和工会确定的特困职工户用水由0.45元/立方米调整为0.55元/立方米,其他用水由1.1元/立方米调整为1.4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仍按2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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